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二百一十四章 推理无用?真相大白! (第3/3页)
他看上去土不拉几的,而且人还傻傻的,可是只要一闭眼睛,就能从回忆中找到所需要的。 “我知道了!” 终于,宝宝似乎得出了真相,可就在这个时候。 “不许动!” “举起手来!” 警察出现,其中自然有童小雅跟那个浓眉大眼的。 “我们找到了答案!我们知道凶手是怎么杀人的,以及他是怎么逃离现场的了!” 宝宝喊了出来,又征得了几位警官的同意,这就开始了一番推理。 跟《唐人街探案》一样,宝宝在这里破解了凶手是怎么样离开现场的,那就是,凶手杀人之后,周青到来,然后凶手伪造了一个宋培还活着的现场,之后,他钻入了那个准备好的箱子,这个箱子又被周青取走放在了车子里运到了目的地,放在那里就OK。 “哦,这是著名的《体育馆杀人案》的手法。”张宁做了这么一番补充。 她是个很猛,很豪爽,还很喜欢推理小说的姑娘,只不过,喜欢推理,不见得很擅长,就很呆呆的感觉。 而这次的推理,凶手这样的离开了现场,时间上的把握是非常出色,现在这个年头,摄像头还不是很多,这个案子中,只有几个记录了周青驾驶着微面去小作坊路上的一些个影像。 所以,养女这个初中生,就成了一个最佳的目击证人,而且也是间接的配合了凶手逃离现场,将杀人嫌疑贾祸给了周青。 看到的是你周青的车子,然后进屋就看到了自己的养父尸体,这杀人的能是谁? 那么,也就是说…… “抱歉,你这样的推理,并不能打破原本的证据。”童小雅最后下了这样的结论。 “这,这……”宝宝此时不敢多说了。 “怎么会这样?”张宁也很是生气。 但,这就是事实,以上的推理是很精彩,但是这个推理,等于是附加在案情之上的,即,如果将这个推理去掉,那么证据还是直指周青为杀人犯。 因为,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宝宝所说的就是对的,那个箱子里装的是个人,灯光昏暗让人看不清接待周青的那个人的脸,并不能一定就说,这个人不是宋培。 那现在怎么办? “抱歉了。”童小雅要抓人了。 却在这个时候,周青突然间一声大吼,“我知道谁是凶手了!” 所有人,包括所有看电影的人,都是难以置信,眼下的情况是完蛋了,周青这位周大仙,肯定是要被当做杀人凶手了,便是大家都知道,杀人的不是他,如何的推理也没用。 他现在还知道凶手是谁了? 他在骗人吧? “我能看一眼那个凶器吗?”周青对着童小雅说道。 “看那个干嘛?”童小雅有些生气。 “很重要。” “现在没有,只能看一下照片。” 凶器是证据,当然不能随便带着,但照片还是可以的。 一把锤子,上面带着血,而看了之后,周青哈哈大笑,“凶手就在这里,案发时候,谁第一个接触了这个凶器,谁就是凶手!” 这时,那个浓眉大眼的警察站了出来,“你是说我就是凶手?这怎么可能。” 很明显,虽然没人讲,但他应该就是主管证物方面的警察,那么,他真如周青所说,是凶手吗? 而周青此时却自信满满,好似变了个人一样的说道。 “我在进来这里的时候,确实很昏暗,视线并不好,但是,我非常确定一点,那就是我当时抓的那个锤子,就是凶手故意让我抓,从而留下指纹的那个,是没有血的。大家请想一下,凶手要我留下指纹,我抓取锤子的点是随机的,凶手不可能控制,一个正常人手碰了黏黏的血,怎么可能没有感觉?所以,凶手在杀人之后必须做一件事,那就是将锤子擦干净,而他又利用箱子离开了这个犯罪现场,自然就没有办法让锤子粘上血迹,可是,一把没有血迹的锤子,怎么会马上就被认定为凶器呢?” 说到了这里,不管电影里还是电影外,全都鸦雀无声。 对呀! 确实是这样的呀,可是,周青还没说完呢。 “所以,凶手就必须要再做一个动作,就好像现在这样,让凶器上出现死者的血迹!那么,就只有一个人能做到这一点,便是来到这里,第一个接触到这个锤子的人!” 此时的周青,就好像是在说他的词儿。 “我叫周大仙!周大仙的周!周大仙的大!周大仙的仙!” 但,那浓眉大眼的不死心。 “可你怎么证明?” 周青笑了一下,“很简单,我的衣着上,我的微面上,不管是方向盘还是任何地方,都没有死者的血迹!” 一锤定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