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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盛世豪庭 (第1/2页)
萧炜记得前世的这个时候,他正被打成重伤,在床上躺了半年。 那时候他人生处于低谷,极为狼狈。 当这几个死党也热情相邀。 不过,低谷中的萧炜始终无法面对。 因此当时的萧炜选择了逃避。 想方设法让他们找不到。 几次之后,他们也感受到了萧炜内心的敏感。 因此也不去打扰萧炜了。 但是,在后来萧炜遇到危险的时候,是他们竭力相救。 这才有了萧炜逃入深山,获得修真传承的事。 萧炜没有什么朋友,但是聂浪和罗天娇却是他在地球最好的朋友。 认识他们是萧炜高中时候。 那时候萧炜父母还没有出事,家里条件非常优越。 萧炜作为交换生到米国国圣约翰中学开始了为期两年的学习。 在一次聚会中,萧炜偶然用家里给他保命的生物制剂,救了被人下毒的罗天娇和聂浪。 他们三人家世差不多又同在异国他乡,因此三人在异国他乡建立的革命的友谊。 当时,三人中公认最牛逼的是萧炜。 当时的萧炜意气风发,每天都在花天酒地,但是什么东西一学就会,成绩也是最牛。 每次考试都是A 属于典型的学神。 萧炜资质很好,只是后来收到打击才一蹶不振的。 当萧炜后来到修真界之后,重新振作起来,一样惊才绝艳地震惊了整个修真界。 而罗天娇是家族里公认的做生意的天才,她不但她学习极为刻苦,且涉猎广泛,一口气学好几个专业,虽然比不过萧炜,但也属于典型的学霸。 至于聂浪虽然是个学渣,但是当时在电脑技术上,同龄人中超过他的一个都没有,有些计算机教授还专门找他讨论问题。 不过当年萧炜因为家里出事了,无法继续学业,因此回国,甚至没有念大学。 而聂浪和罗天娇继续留在了米国念大学。 他们三个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分别就是整整2年的时间。 而这段时间,萧炜家里破产,整个人变得极为颓废,甚至干脆破罐破摔四处流浪。 就在萧炜漫无目的来到南州蜀城的时候,发现没钱了,于是就在影视城做起了群演。 说白了,此时的萧炜是在逃避,逃避他曾经的一切。 因为逃避,前世这个时候,萧炜也失去了一切。 想起曾经的往事,萧炜一阵唏嘘。 萧炜原来的外套已经被恶犬得又脏又破。 这时候,杨倩从她爷爷的房间找了件旧款西装给萧炜换上。 这西装看不出牌子,不过做工非常考究精细。 萧炜发现这款西装的肩头附近绣了一些精细的梅花。 淡雅而精致。 萧炜以为这是西装款式,倒也没有丝毫在意。 西装穿在身上非常贴身,竟然让萧炜有一股别样的气质。 杨倩高兴道:“这衣服爷爷很少穿,想不到师父穿起来很好看!” 萧炜微微一笑,然后就出门而去。 来到外面,萧炜手一抖,两张低阶的神行符就贴在了腿上。 瞬间他身轻如燕,就往市里狂暴而去。 萧炜没有驾照,当然更重要是因为他以前更没有钱,所以没有考虑买车。 “看来以后是要买辆车才能更方便些。”萧炜暗道。 此时已经接近傍晚。 萧炜的身影从青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