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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歌谣 (第1/2页)
班森对自己的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远方表弟实在太了解了,对方想要做的事情,想要得到的东西,必定会不择手段的得到,若是他能够说服对方,他也就不会在这里陪着对方一起吃苦受罪。 从班森开始记事起就已经和这些山民开始打交道了,仅仅是经过自己手的数量都已经数不清楚了,他可是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危险性的,哪怕是策划的再周全、武装的再齐全,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狩奴人进了大山后,杳无音信,再也没有出来。 进了大山,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人祸,还有天灾,大山中多变的气候,绝对不是一个在这里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。 巴特利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,让班森最后的劝诫胎死腹中,对方的命令已经下下去了,再想改变对方的想法的可能性为零不说,还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,绝对是亏本到家的买卖,现在只能够捏着鼻子认了。 当然了,最重要一点,班森对自身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,和巴特利这个新手不同,进山之前,他可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,不仅启用了希伯这个资深鬼奴。 虽然这个鬼奴喜欢耍小聪明、小手段非常让他厌恶,但是不得不承认,他先前的表现确实不错,若是从以往狩猎队的角度出发,这次收获堪称丰富。 除此之外,班森还将自己父亲的精锐神射手队抽调了一个中队过来,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父亲精挑细选,从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标准进行训练的,同样精通箭术、追踪、野外求生等诸多技能。 若是论起狩猎的技巧,这些神射手绝对比不上射雕手,但若是论起杀人效率,射雕手则不是神射手的对手。 这一点不是吹出来的,而是实实在在杀出来的,神射手训练的最后一堂课,便是只身进入安迪斯山脉,成功猎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猎人,取回他们的猎弓,才有资格加入这支队伍。 这同样造成了这支队伍的数量一支不多,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,才有一个校卫,也正是这一个校卫让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脉山口数十年不倒,几次安迪斯山民大规模来袭,都是他们力挽狂澜,将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。 在拥有巴士底之前,不是他们进山狩猎这些安迪斯山民,而是这些山民有事没事的冲出大山,在曼育军领疯狂的劫掠一番,那是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。 其次,班森还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经验的几支狩奴队,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个年头,进出这座山脉不下于十遭,虽然谈不上像逛自家后花园,若是带路的鬼奴出现了什么意外,他们便是最好的识途老马,将他们安全带出大山是没有问题的。 毫不夸张的说,他们这个队伍绝对是近几年来,最豪华、最庞大的狩奴队了,若是放在山外面,都可以攻城拔寨了,一般的小城池,他们完全一股而下,用来狩奴绝对是劳力过剩。 别看他们这次收获看起来不小,但是这些奴隶就算全部用最高价卖出去,也只将将够那几个精锐狩奴队雇佣金,这还是因为他们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给出的友情价。 毕竟他们分开行动的话,收获说不定还能提高三四成,狩奴也是一个技术活,不是人数越多越好的,也只有他与巴特利这种贵族公子哥,才有能力,也才会玩出这样的大场面。 对于怕死的班森来说,就算是这种兵力,他依旧没有任何的安全感,要不是补给跟不上,他甚至想将整个巴士底的精锐部队都带出来,对他来说,凡是没有套上锁链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极度危险的。 上山容易下山难。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,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,就算是有路,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,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,更多的地方是没有道路可言。 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,这让原本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,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,另一半还在山梁上面。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,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,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,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,声音变得越来越大,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,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。 “全能的上帝,快让他们住嘴,快让他们住嘴。”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。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,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,先前方便管理,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,一个小队看一个小队的山民奴隶,队形集中的时候,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,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,问题就有点大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