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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父慈子孝,同袍之谊。 (第1/3页)
魔术和枪械将琳·恩菲尔德一家变得面目全非。 它是凤凰乡的名门望族,在森莱斯王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着大贵族的身份。 它的家主曾经是王国军队里赫赫有名的游骑将军,马背上的骑枪功夫和剑术了得。 但是后来,这个家族没落了。 恩菲尔德一家为军工部门研发了一种发射7.7毫米口径无烟火药子弹的单发手动精工枪械。 名字就叫琳·恩菲尔德步枪。 森莱斯并没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。在枪械的设计图流出之后,在车床流水线前后忙碌的工人把一部分枪模向各国低价抛售,于是它流向了全世界,恩菲尔德家却没有收到一分钱。 相反的是,由于森莱斯王国本土的军工厂工业化水平落后,比起自己研发步枪武器,王宫贵族更喜欢花钱买军火。 于是,如上所述,琳·恩菲尔德家族没落了。 它丢下铁盔,放下沉重的骑枪。扔掉骑士的荣耀,为国制枪造器,最后连本钱都没捞回来,手里的剑也叫人打断了。 贝塔·琳·恩菲尔德。 这位二十六岁的男士已经不年轻了。 他就是恩菲尔德家的长子,森莱斯王国的国会缙绅,世袭男爵头衔不保的造枪勋爵。 贝塔先生有一头深红色的头发,眼袋很深,总给人一种不自在的紧迫感。 他在讲述家族历史时,总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油然而生,生怕陈小伍和阿明两人听不懂似的,从行文造词来说,突出一副贵族气质的傲慢感。 每每谈到当下,他就说起他家中染病不起的父亲。 贝塔的日子过得并不好,身边只有三个贴身侍从,全是奴隶,连个合适的代理人都找不到。家里有土地,在凤凰乡周边种可可和咖啡,还有小部分试验田栽了橡胶树。 这些财产足够贝塔度过逍遥快活的下半生了。 但他并不这么想。 他给陈小伍和阿明先生要了两杯酒。 ——是红酒,君子兰酒吧为数不多的存货。 这位拘谨的贵族老爷揉着手,在暖冬时节说出暖心的话。 “我很爱我的父亲,陈先生。” 陈小伍靠坐在沙发上,怀里抱着不知道哪儿窜来的野猫,许是问着他身上的骚味了,猫儿仰躺在他怀里,露出肚皮。 贝塔接着说:“我们的关系很好,他今年六十一岁,身上有病,心脏的毛病。” 陈小伍点点头,表示理解。 阿明跟着捂上了嘴,深感不幸。 贝塔本来是一副盼望的,期待的表情,但谈到父亲时,都变成了愁眉苦脸的苛厉。 “陈先生!我不得不说明这件事!我有求于你!” 小伍不说话,阿明想妈妈。 贝塔往侍从的手中取来箱包,解释道:“从小,我的父亲就对我说,要学剑术,要学骑马,我十三岁那年,在马背上摔碎了一截肋骨,我的父亲使着铜锏打断了另一边的骨头,我差点死在庸医的手里,所以,我对你们医生,是抱有敬意的,绝不会谋害医生,更不会出卖医生。” 阿明想说点什么,但看陈小伍沉默不语的样子,又把心里话咽了回去。 贝塔将箱包放上酒桌。 “我不恨我的父亲,我爱他。他是为我好。一个骑不上马的男人,不能称为男人。一个贵族当不了骑士,那就不是贵族。如果没有父亲的毒打,我也不会拥有高贵的品格和优良的脾性。在我旧伤未愈,下床复健的时候,每当我看见马驹,都会吓得尿裤子,可是最后,我战胜了